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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并非提交即通过,不少申请人会收到驳回通知,其实多数驳回源于对审查核心要点的疏忽。提前掌握常见驳回原因,能大幅提升申请成功率。
商标缺乏显著性是常见 “绊脚石”。若商标设计过于简单,或直接描述商品特性,无法让消费者区分来源,会被判定为缺乏显著性。比如在大米商品上申请 “优质米” 商标,因直接体现商品品质,缺乏独特标识性,必然会被驳回;仅用普通几何图形如 “三角形” 申请商标,未添加独特设计元素,也会因显著性不足遭拒。
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也是驳回重灾区。商标审查严格遵循 “申请在先原则”,若新申请商标与已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在文字、图形或整体印象上高度相似,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就会被驳回。例如 “阳光茶饮” 已在饮料类注册,后续申请的 “阳咣茶饮”(“光” 换异体字),因读音、含义一致,视觉差异小,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驳回。
此外,商标包含禁用元素也会直接被拒。《商标法》明确规定,与国家名称、国旗、军旗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以及带有欺骗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比如申请 “中国红” 作为酒类商标,因包含国家名称相关元素,会被直接驳回。
知晓这些核心原因后,申请人在申请前做好商标检索,设计具有独特性且合规的商标,就能有效规避驳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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