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一、自我评价
申报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
二、注册登记
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照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提交给河南省认定机构,企业经核对确认激活后方可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三、提交高企申报材料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③知识产权证书及技术证明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④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材料,以及相关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纸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⑤企业科技人员与职工总数的占比证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花名册、科技人员名单及工作岗位等;
⑥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⑦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⑧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四、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在企业所属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其进行审查评估,最后给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五、认定报备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也可能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然后提出认定意见,确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送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公告
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对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并予以公告,由认定机构下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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