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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他人提出无效宣告,如何做答辩?

更新时间:2023-12-16 16:53:47
下面河南盛世知识产权小编来分享一下商标被他人提出无效宣告,应当如何做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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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无效宣告?

商标无效宣告一般是指商标主管机关对于违反商标法的规定而不应获得注册的已注册商标,按照法律程序宣告其无效的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已注册商标无效。比如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法律程序。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流程

1、分析无效宣告原因

当我们收到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我们首先认真分析无效宣告的理由和证据,有针对性地准备书面答辩理由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如果答辩人对商标无效宣告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及时向商标代理机构咨询。

2、提交答辩材料与证据
商标注册人按规定向商标局提出无效宣告答辩申请,并缴纳相应的答辩费用。商标局受理申请后,将发出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应当自收到通知书及无效宣告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天内向商标局提交书面答辩书及相应证据。无效宣告答辩材料清单如下:

①《无效宣告答辩书》;

②答辩材料目录;

③《商标代理机构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需要);

④争议初步审定公告页和注册公告页复印件;

⑤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⑥商标委无效宣告通知书原件和商评委寄送无效宣告通知书的信封。

3、商评委作出裁决

商标评审委员会听取当事人陈述并审查相关证据后,将作出是否维持原无效宣告决定的裁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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