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异议申请人可以是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任何人。如何提出商标异议申请?需要什么材料?河南盛世知识产权小编来给你答案。
商标异议的原因有多种,常见的包括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侵犯他人现有在先权利、商标中含有商品地理标志误导公众、无使用目的恶意注册等。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必须是在商标局备案的,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
2、申请人直接办理。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寄或其他快递的方式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商标局。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6、商标异议申请所需官费:每个类别500元。
商标局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达被异议人或者被异议人的商标代理机构,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进行答辩,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电话预约在线咨询
电话预约在线咨询
电话预约在线咨询
电话预约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