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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注册商标的申请量不断增加。很多企业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会出现被驳回的情况,商标被驳回的可能原因有哪些?河南盛世知识产权小编总结了以下几种。
在商标名称方面,《商标法》有明确的规定,也有一些禁止性条款,例如带有民族歧视性、缺乏显着特征、仅为商品通用名称等。在申请商标之前,一定要清楚了解这些规定商标法的规定,请勿随意命名。
商标遵循在先注册原则,如果您申请的商标已经被他人注册,则可能会被驳回。或者对方比你早提交申请不久,而恰好处于商标查询的盲期。
新申请商标不能与该商标所处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中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如果两个商标在字形、发音、图形构成、颜色等方面相似,容易被公众误解、混淆的,将被视为近似而予以驳回。所以在设计商标时,避免模仿大牌、知名品牌,要突出自己的特色和显著特点。
注册商标时,除了不能侵犯已经注册的商标权益。还要注意他人的肖像权、姓名权等,尤其是名人或公众人物,被驳回的几率很大。
一般来说,审查员能够客观、公正地对商标进行审查。但“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由于商标是由人来审查的,商标审查员的主观倾向也会决定商标是否被驳回。
商标被驳回如何补救?分析驳回原因后,如果商标因缺乏显著性、商标近似、不良影响等原因被驳回,可以申请商标复审,仍有机会通过复审。如果违反禁止性条款,申请可以被放弃。如需申请复审,商标申请人需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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